自2020年9月1日起,浙江省市各县市区正式上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。其中,义乌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900元/月,金华市区、东阳市、永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50元/月,兰溪市、浦江县、武义县、磐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00元/月。
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按以下原则确定: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应不低于当地上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40%;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应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%。杭州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从原有的220元调高至260元,增长幅度为18.18%。以上数据仅供参考,你可以去当地社区咨询一下的。
浙江省最低生活标准为:720元,并按全省城乡统一标准,从2018年元旦开试执行。
杭州工资最低人均标准2021